一、购房程序
1、选房;
2、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价款;
3、根据所选择的付款方式,办理商品房商业性贷款或公积金贷款,同时与银行或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协议;
4、房屋交付,办理入住手续。签订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文件;
5、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及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。
二、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应准备和携带的资料
1、买受人身份证原件,产权共有关系的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,夫妻双方购房的,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;
2、托他人代理签约的,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;
3、监护人代理签约的,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原件;
三、办理购房贷款手续应准备和携带的资料
除(二)所列资料外,还应准备下列资料;
1、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手续的:买受人私章,产权共有关系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私章。
2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的:
3、买受人私章,产权共有关系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私章;
4、买受人公积金帐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