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记 · 07/02/2007

头一次–去警察局报了案

人活着什么事情都要经历一下。今天我竟然去公安局报了案。

原因:妞妞骑自行车下班,骑着骑着忽然感觉到车子骑着好沉。就停下来看,原来是车子后轮夹了一条湿布,妞妞就下车去把湿布扯下来。扯好后再坐到自行车上时,发现车筐里的包不见了。里面有她的手机,上班卡,还有2/30块钱。妞妞就又骑回了公司,在保安那里给我打了电话,还报了警。我听到电话后就匆匆忙忙下了班。见面后安慰了她一下。她看起来很急。不过再着急也没有用,丢都丢了。都没看到是谁拿的。又给警察打了电话,说警车在来的路上。因为这时我们离派出所很近,就直接骑车去了派出所。

一进派出所大门,见到了一个值班民警。我就对他说“我报案”。说了这三个字后,心里感觉好好笑。呵呵,人生头一回。后来,来了另外一个民警给妞妞录了口供,我们就回来了。

其实我们也知道,即使报了案也没有多大用处。但也总得报一下,让自己心里平衡些,也让警察知道有这回事。也头一回用法律手段维护了下自己的利益。呵呵。

这样事情最近已经发生两次了。前几天我的一个同事就在同样的路段被别人把包抢走了。

思考: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?一个字,钱。—刚刚在路上听到有人说“不就是50块钱吗”有感。